【公开招聘】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劳务派遣人员

发表时间:2021-02-01 17:34

【公开招聘】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劳务派遣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工作,加强雇用工管理,优化人员结构,确保局机关相关业务和后勤顺利开展,经相关会议讨论通过,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及后勤工作人员16名,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到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聘及薪酬

序号

用工部门

岗位

人数

工作职责

1

办公室

文员

1

文秘、会务、收发

2

村镇股

文员

2

电脑录入及资料整理

3

城建股

文员

1

电脑录入及资料整理

4

房管股

文员

1

电脑录入及资料整理

5

住保股

文员

2

电脑录入及资料整理

6

建管股

文员

1

电脑录入及资料整理

7

后勤

厨师

1

食堂管理及膳食安排

8

后勤

厨工

3

食堂帮工及清洁

9

后勤

门卫

3

门卫安保及大院清洁

(设组长1名、组员2名)

10

后勤

保洁

1

办公大楼公共区域保洁

 

1、人员待遇具体为:

① 酬薪   2000-3000元(含全额社保,视个人实际情况及能力确定薪酬标准)

② 社保部分由公司从薪酬中全额代扣代缴,若揭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性调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相应增减。

2、办理入职后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险种赔额:医疗2万元、住院补贴200元/天、伤亡20万元)。

二、人员要求

1)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密观念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应聘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原曾被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时雇用的人员优先考虑。

以上岗位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接受: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报名:

1)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1式4份。

3)本人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报名时间:2021年2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2月20日下午5:00。

4、报名地点: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凤林段环卫车队东侧1号)

5、联系方式:0663-8634789    微信号:AT06638634789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及相关方面的问题,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由应聘者独立回答评委提出的面试试题,每位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每位评委根据应聘者应答情况现场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值即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面试通过者需在3天内自行前往具备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需提交至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作为考察资料之一。

2、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人选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资料,主要通过对考察人选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表现、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七、公示

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结果由公司网站:http://www.juyilaowu.com发布;并由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致电通知。

八、补录

若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根据对应专业面试成绩顺延至下一名进行体检、考察。若本次招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将进行二次补录。

九、聘用

聘用期间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由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共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聘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揭阳市聚一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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